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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遭控害鄰損又告人!建商反批「鄰房是違建」



高雄建商「開遠建設公司」在小港區店鎮段一小段1415號的建案工地施工,被指控造成鄰房地基下陷、地下室漏水損害,陳情人要求建商賠償,未料建商反悔支付賠償金,還反告12位鄰損戶不當得利。對此,建商反批,鄰房本來就是違建,還想圖謀鉅額賠償。說方各說各話,目前尋求司法途徑解決紛爭。
高市議員鄭光峰6日舉行「建商欺人太甚!損鄰又告人?」記者會,他提到,在經雙方協議後,開遠建設與本案住戶代表楊力欽簽立「損鄰協商同意書」,兩造雙方合意由臺中市土木技師公會(以下簡稱中土木)執行相關損壞鑑定及漏水實驗。經公證單位中土木鑑定完成後,卻還反過來控告受害住戶,有這樣的惡質建商嗎?
受害戶代表楊力欽指出,本案自2019年4月起至今,一直有和開遠建設公司負責人開會協議,可惜一直沒有達成共識,而後才委託中土木協助鑑定,但開遠建設於中土木鑑定結果出來前,又私自委任其他技師進行鑑定,這個未有經住戶同意外,如今又反過來控告住戶不當得利,這樣作為,公平何在?
楊力欽進一步提到,依照《高雄市建築工程施工損壞鄰房事件爭議調處辦法》陳情人方可依法要求開遠建設賠償修復費用187萬2501元,含法院提存加成合計224萬8001元,並非建商所控告的那樣不當得利。
鄭光峰直說,這是一個小蝦米對抗大老闆的事件,陳情方住戶12戶不排除向起造人提告,他也希望揭發這次事件後,讓市民知道不要再被這樣的無良建商所欺騙。
以下文章來自: 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240506003061-2604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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